溫馨提示:圖片均為真實拍攝,僅供參考;如遇新包裝上市可能存在更新滯后,請以實物為準!
本標準物質主要用于測量儀器校準、分析方法確認與評價、測量過程質量控制或作為標準儲備溶液,通過逐級稀釋配制成各種工作用標準溶液。
一、樣品制備
本標準物質以高純試劑、優(yōu)級純硝酸和超純水為原料,在室溫(20±2)℃的潔凈室中采用重量-容量法準確配制而成。
二、溯源性及定值方法
本標準物質以配制值作為濃度標準值,并采用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(fā)射光譜法(ICP-OES)進行量值核對,并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制備、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,確保標準物質量值的溯源性。
三、特性量值及不確定度
標準值的不確度由原料純度、稱量、定容以及均勻性、穩(wěn)定性等不確定度合成。
四、均勻性檢驗及穩(wěn)定性考察
依據JJF1343-2012《標準物質定值的通用原則及統(tǒng)計學原理》要求,采用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(fā)射光譜法(ICP-OES),隨機抽取樣品進行均勻性檢驗和穩(wěn)定性考察。結果表明本標準物質均勻性、穩(wěn)定性良好。
本標準物質自定值之日起有效期為12個月,研制單位將繼續(xù)跟蹤監(jiān)測該標準物質的穩(wěn)定性,有限期內如發(fā)現量值變化,將及時通知客戶。
五、包裝、儲存及使用
2.運輸和貯存:常溫運輸。運輸時應避免擠壓、碰撞;室溫和避光條件下貯存。
3.使用:使用前應恒溫至(20±2)℃,并充分搖勻。本標準物質打開后盡快使用,使用過程中應嚴格防止沾污。
聲明:
1. 本標準物質僅供實驗室研究與分析測試工作使用。因用戶使用或儲存不當所引起的投訴,不予承擔責任。
2. 收到后請立即核對品種、數量和包裝,相關賠償只限于標準物質本身,不涉及其他任何損失。
3. 僅對加蓋“河南標準物質研發(fā)中心質檢專用章”的完整證書負責,請妥善保管此證書。
4. 如需獲得更多與使用有關的信息,請與技術咨詢部門聯(lián)系。
研制單位:河南標準物質研發(fā)中心 客服熱線:400-822-6200
電子郵箱:service@bwsm.org 官網網址:www.bwsm.org
地 址:河南省商城縣金剛臺大道食藥監(jiān)檢驗中心4樓